| 1 | (定)市监罚[2026]11号 | 甘肃诚盛原生态杂粮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且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作业案 | 甘肃诚盛原生态杂粮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298K | 陈天虎 | 当事人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且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办理使用登记证,违法行为已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罚3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聘用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违法行为已整改,不予行政处罚; 综上,当事人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且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并处罚如下: 罚款30000元。 |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本处罚决定书,携带《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款。 |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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