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9月)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陇市监罚〔2024〕203号 | 陇西县汇福商行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陇西县汇福商行 | 92621122MA71WEUE91 | 常亚强 | 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7 |
|
| 2 | 陇市监罚〔2024〕204号 | 陇西县九阁火锅餐饮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陇西县九阁火锅餐饮店 | 92621122MACFH6P94 | 赵红东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火锅面”(生产日期:2023年5月31日,保质期8个月)共计32袋;2.罚款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7 |
|
| 3 | 陇市监罚〔2024〕205号 | 陇西县首宴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陇西县首宴餐饮有限公司 | 91621122MACQYB9B5J | 蔡鸿鹏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饮料7瓶;3.罚款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7 |
|
| 4 | 陇市监罚〔2024〕206号 | 陇西首阳蜀鼎香火锅餐饮店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陇西首阳蜀鼎香火锅餐饮店 | 92621122MA7CWD4499 | 刘昌杰 | 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高山野笋”、“竹韵豆皮条”、“奶香馒头”、“切片年糕”四种预包装食品共计26袋。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27 |
|
| 5 | 陇市监罚〔2024〕207号 | 甘肃和丰汇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案 | 甘肃和丰汇商贸有限公司 | 91621122MADBKTXJ44 | 李海 | 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3 |
|
| 6 | 陇市监罚〔2024〕208号 | 陇西县陈功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陈功水果店 | 92621122MACRHWEA4G | 陈功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底捞火锅底料”4包、“海底捞调味料”3包;2.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5 |
|
| 7 | 陇市监罚〔2024〕209号 | 甘肃益顺源商贸有限公司对商品功能做虚假宣传案 | 甘肃益顺源商贸有限公司 | 91621122MA73GKX71U | 葛元桃 | 对商品功能做虚假宣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6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5 |
|
| 8 | 陇市监罚〔2024〕210号 | 陇西县天姿日化三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陇西县天姿日化三分店 | 92621122MA72Q7FH7T | 丁金宝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1支;2.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5 |
|
| 9 | 陇市监罚〔2024〕211号 | 陇西县明亮再生资源回收处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 陇西县明亮再生资源回收处 | 92621122MADEU0X66L | 柴明亮 | 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计量准确度有误的磅秤秤砣1个;2.没收违法所得99.2元;3.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6 |
|
| 10 | 陇市监罚〔2024〕212号 | 陇西县乐美购丽苑超市店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案 | 陇西县乐美购丽苑超市店 | 92621122MA74KHQB45 | 韦韩 |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计量器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6 |
|
| 11 | 陇市监罚〔2024〕213号 | 陇西县双泉登武商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 陇西县双泉登武商店 | 92621122MA723A2E2H | 杨登武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6 |
|
| 12 | 陇市监罚〔2024〕214号 | 陇西县一日三餐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一日三餐水果店 | 92621122MAC67Q0C1E | 郑爱华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好人家麻婆豆腐调料”18包、“厚晟牌白玉条糕”9包;2.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6 |
|
| 13 | 陇市监罚〔2024〕215号 | 陇西县杜建红调料水产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杜建红调料水产部 | 92621122MA71H2FJX3 | 杜建红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南德调味料”15包;2.罚款3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6 |
|
| 14 | 陇市监罚〔2024〕216号 | 陇西县双泉宏昌百货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案 | 陇西县双泉宏昌百货超市 | 92621122MA74GGRX65 | 史海燕 |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62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6 |
|
| 15 | 陇市监罚〔2024〕217号 | 陇西县新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冒用“龙口粉丝” 地理标志的商品案 | 陇西县新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 92621122MA73HQA0XB | 朱清秋 | 销售冒用“龙口粉丝” 地理标志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冒用“龙口粉丝” 地理标志的商品“龙扬粉丝”17包;2.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13 |
|
| 16 | 陇市监罚〔2024〕218号 | 陇西县一家人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陇西县一家人商行 | 92621122MA71J5WM1N | 吉忠元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莫高红色恋人葡萄酒”(生产日期2016年9月16日,保质期36个月)共计3瓶;2.没收违法所得30元;3.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13 |
|
| 17 | 陇市监罚〔2024〕220号 | 甘肃苏林工贸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案 | 甘肃苏林工贸有限公司 | 916201030575790175 | 文萍 | 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17 |
|
| 18 | 陇市监罚〔2024〕221号 | 甘肃省陇府人家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包含有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案 | 甘肃省陇府人家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91621122MA74EKYG1X | 魏军虎 | 发布包含有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2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17 |
|
| 19 | 陇市监罚〔2024〕222号 | 甘肃陇之味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虚假标注营养成分的食品案 | 甘肃陇之味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1621122MA 731EX22H | 郭亚斌 | 生产经营虚假标注营养成分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50元;2.没收虚假标注营养成分的食品外包装材料1份;3.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