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6月)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8 | 陇市监罚〔2024〕131号 | 陇西县俊林蔬菜百货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 陇西县俊林蔬菜百货 | 92621122MA74EB4U0M | 何俊林 | 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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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陇市监罚〔2024〕134号 | 陇西润泽华远日用品超市销售以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陇西润泽华远日用品超市 | 92621122MAD9YFJR7K | 何杰 | 销售以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商品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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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陇市监罚〔2024〕135号 | 陇西盛妍化妆品店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广告案 | 陇西盛妍化妆品店 | 92621122MAD85A2Q8J | 蔡丽娟 | 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15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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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陇市监罚〔2024〕136号 | 陇西县百盛祥优品超市兰馨店销售的购物袋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及经营外包装标签中含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土鸡蛋案 | 陇西县百盛祥优品超市兰馨店 | 92621122MA71M37U86Q | 段瑞霞 | 销售的购物袋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及经营外包装标签中含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土鸡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43.2元;2.罚款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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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陇市监罚〔2024〕137号 | 陇西县盛世联华生活综超中恒店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销售的购物袋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及经营伪造商品条码的玻璃水案 | 陇西县盛世联华生活综超中恒店 | 92621122MA71BU547X | 胡舜平 | 销售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销售的购物袋使用已经注销的商品条码及经营伪造商品条码的玻璃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惠之园川香鸡柳”4袋;2.(1)没收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惠之园川香鸡柳”的违法所得596.00元;(2)没收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模拟蟹肉棒”的违法所得235元;3.对当事人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玻璃水处以罚款2000元。综上,共计没收上述2种违法产品的违法所得831元;罚款2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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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陇市监罚〔2024〕138号 | 陇西县盛世联华生活综超中恒店经营外包装标签中含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乌鸡蛋案 | 陇西县盛世联华生活综超中恒店 | 92621122MA71BU547X | 胡舜平 | 经营外包装标签中含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的乌鸡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牧尔山牌乌鸡蛋”1盒;2.没收违法所得158.4元;3.罚款5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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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陇市监罚〔2024〕139号 | 李中祥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李中祥 |
| 李中祥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74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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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陇市监罚〔2024〕140号 | 陇西金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以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陇西金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家龙宫店 | 91621122MA71DHH81X | 张燕 | 销售以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的商品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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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陇市监罚〔2024〕141号 | 韩江兴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 | 韩江兴 |
| 韩江兴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7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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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陇市监罚〔2024〕142号 | 陇西县阿祥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食品案 | 陇西县阿祥商贸有限公司 | 91621122MA71LDT48U | 唐想苹 | 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食品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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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陇市监罚〔2024〕143号 | 陇西县盛源颖便利店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案 | 陇西县盛源颖便利店 | 92621122MACCHNT34G | 林海江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经营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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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陇市监罚〔2024〕145号 | 陇西县纤瘦美容美体中心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案 | 陇西县纤瘦美容美体中心 | 92621122MACW0K6E5D | 刘兰兰 | 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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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陇市监罚〔2024〕146号 | 甘肃睿诚志达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案 | 甘肃睿诚志达科技有限公司 | 91621122MA74UAUG60 | 王耀平 | 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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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陇市监罚〔2024〕147号 | 陇西县新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陇西县新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 91621122MA73HQA0XB | 朱清秋 | 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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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陇市监罚〔2024〕148号 | 陇西县百盛祥优品超市兰馨店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陇西县百盛祥优品超市兰馨店 | 92621122MA71M37U86Q | 段瑞霞 | 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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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陇市监罚〔2024〕149号 | 陇西县陇豫盛世联华恒力店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陇西县陇豫盛世联华恒力店 | 92621122MADD38HGXF | 董志明 | 销售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 |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 法定期限内正常履行 |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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