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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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计量测试检定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3〕63号)精神,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加油机作弊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的计量监督管理,全面排查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加油站实施计量作弊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持清理存量与遏制增量并举。与公安、商务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侦办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建立健全加油机作弊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二、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1.在用的加油机必须按要求造册,报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需提交加油机登记表(见附件1)、加油机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型式批准证书、型式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建立辖区内加油机信息化管理档案,每季度进行更新,并报市市场监管局汇总。 2.加油站需要维修加油机、更换计量元器件的,应由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维修、更换元器件,并向当地县区市场监管局提交变更申请(见附件3)、计量元器件更换登记表(见附件2),县区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后,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市局。 3.新安装和维修、升级改造调整后的加油机,应在安装、维修、升级改造后一周内,到县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再申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经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严格规范计量检定工作 1.各计量检定机构要指派具备法定资格的检定人员,依据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检定。检定后,应对每把加油枪出具对应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检定证书》必须符合《检定规程》要求。 2.对首次检定和维修、升级改造调整后检定合格的加油机,施加签(铅)封时,加油机的示值误差应趋近于零。 3.各计量检定机构负责本单位加油机签(铅)封的定制、采购和管理工作,建立加油机签(铅)封管理制度,并在一个周期检定工作完成后,将签(铅)封使用情况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4.施加签(铅)封后,经被检单位确认,由计量技术机构检定人员填写签(铅)封使用现场记录表(见附件4),并签字。签(铅)封使用现场记录表一式两份,县区市场监管局和计量检定机构各存档一份。 5.计量检定机构每半年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加油机检定情况分析报告,说明加油机检定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要求。 6.计量检定机构在接受企业申请开展检定时,如发现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1)签(铅)封损坏、加油机被改动或拆装; (2)示值误差出现异常情况; (3)违规加装数据采集器或元器件; (4)核查自锁功能存在问题; (5)使用过程中自锁功能启动导致加油机锁机; (6)其它涉嫌破坏加油机准确度的情况。 7.计量检定机构对利用高科技进行计量作弊的手段进行研究,探索现场获取计量违法证据的技术和方法,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1.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建立加油机计量纠纷引发舆情(包括网络舆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依法处置。 2.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局要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将加油机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对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超周期使用强检计量器具或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强检计量器具等计量违法行为,按照计量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3.加油站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依据查处情况,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 4.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当依据法定职责受理计量投诉,负责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 5.加油站必须使用具有自锁功能的加油机,保持加油机型式批准型式和检定签(铅)封完好。 6.监督检查时,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机登记备案及台帐建立情况; (2)加油机签(铅)封施加及使用登记情况; (3)加油机周期检定情况; (4)加油站安装维修加油机登记情况; (5)检定标志和检定证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6)诚信计量承诺公示情况。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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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市场监管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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