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了一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案件,有力震慑力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权利人合法权益。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定西市市场监管局裁决“ 地暖高温水自动换热降温器 ”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4年5月,请求人罗某就其“地暖高温水自动换热降温器 ”专利与被请求人定西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向安定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处理请求。安定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移交定西市市场监管局局处理。经委托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鉴定,结合口审调查,根据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涉嫌侵权产品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相比,缺少必要技术特征,涉嫌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保护范围。定西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作出了不构成侵权行为的行政裁决。
案例二:渭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渭源某公司伪造产品产地案
渭源县市场监管局经网络监测发现,渭源某公司将其天猫旗舰店中题为“玫瑰花茶旗舰店正品苦水玫瑰干花黑枸杞桑葚花茶组合养生茶泡茶水”中所售的玫瑰花茶标称为“苦水玫瑰”。苦水玫瑰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受法律保护,仅产自甘肃省永登县苦水镇,而当事人在其网店中标称所售“苦水玫瑰”产地为福建省。经查明,该网店销售的玫瑰干花购自亳州,总货值金额为564元,已全部售完。当事人伪造产品产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渭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陇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陇西县某经销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4年6月4日,陇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线索,称陇西县某经销部销售侵权举报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工具等产品。经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货架上发现标注为“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2)3台、“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5)2台,陇西县某经销部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和任何商标注册证明文件。经过专利权人现场鉴定,上述产品系侵犯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陇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