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定)市监罚〔2024〕22号 | 甘肃玖盛志通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案 | 甘肃玖盛志通商贸有限公司 |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C5L | 杨 通 | 当事人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本处罚决定书,携带《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款。 |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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