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定)市监罚〔2023〕32号 | 孙龙龙(陇西县龙龙粉条铺)购进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食品案 | 孙龙龙(陇西县龙龙粉条铺) |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6*************87 | 经营者:孙龙龙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购进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食品的违法事实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该淀粉厂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合并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3.罚款人民币6000元。 | 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本处罚决定书,携带《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缴纳罚款。 |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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