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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定西市年报公示工作分析


发布时间:2022-09-02 14:5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的基础和保障,有利于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发挥震慑和清查作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是企业累积信用的过程,更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截至6月30日,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我市2021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统计分析如下。


2021年度年报(不含农专、个体户)


登记机关

应报数

已报数

年报率

名次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9640

29271

98.76%

1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8017

27460

98.01%

2


2021年度农专年报


登记机关

应报数

已报数

年报率

名次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68

267

99.63%

1


武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204

7140

99.11%

2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927

11803

98.96%

3


2021年度个体户年报


登记机关

应报数

已报数

年报率

名次


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261

11223

99.66%

1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8743

98388

99.64%

2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26633

125645

99.22%

3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43526

142063

98.98%

4















一、基本情况

截至6月30日24时,我市企业应报28017户,实报27460户,年报率98.01%(高于全省平均年报率3.75%),位列全省14个市(州)企业年报第2名;农专社应报11927户,实报11803户,年报率98.96%(高于全省平均年报率3.17%),位列全省第3名;个体户应报143526户,实报142063户,年报率98.98%(高于全省平均年报率4.86%),位列全省第4名。

二、数据分析

(一)市场主体类型分析

基于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现状,我市已年报市场主体类型与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市场主体类型一致,个体工商户最多,已报142063户;企业次之,已报274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报11803户,这是我国目前市场主体类型所决定,随着新兴产业政策调整和“个转企”“小转规”等扶持政策积极落实,市场主体类型会随之动态更新。

(二)年报时间进度分析

从市场主体年报的时间上来看,1月份年报500户、2月年报972户,期间为我国“春节”传统节日,大多数企业年报工作尚未全面开展。3月份年报4615户、4月份年报6744户,结合往年数据分析来看,各类市场主体年报进度平稳进行,但由于疫情原因,复工复产企业还是相对较少,所以年报率相对较低。5月份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达到顶峰(10590户),期间,因为省局下发年报工作通报,我市加大督导力度,每周定期通报各县区年报进度,同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县(区),专门督促指导加快年报进度。6月年报4823户,主要是年报工作临近结束,剩余少量市场主体由于种种原因未知晓或等待观望,市、县两级采用“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逐户通知未年报市场主体,加之剩余存量较少,因此,数据呈下降趋势。总体来看,四成市场主体选择在1月至4月期间报送,只有不到二成市场主体在1月至3月期间报送。可见,市场主体自我年报意识还有待提高。


(三)近三年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分析

从数据统计来看,近三年,各类市场主体呈增长趋势,但年报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一是市场主体数量上升,这得益于从2020年疫情爆发后,国家和省、市均接连出台各类“六稳六保”一系列扶持政策和释放红利,大量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增长。二是市场主体年报率下降。各类市场主体大幅增长,年报基数增大,势必导致整体年报率降低。从统计分析看,尽管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下降幅度不大,但令人担忧的是逐年下降,剔除年报基数增大因素外,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知晓率不高、年报公示意识降低、企业经营不景气都是年报率降低的主要原因。因此,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着眼如何提高年报宣传面,提高知晓率和增强企业愿意年报的意识、会年报的能力入手,改进传统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年报水平。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思想统一。将年报公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安排部署,下发《2022年信用监管工作要点》《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区)两级监管部门进一步增强抓好年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及早部署安排,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及时、主动公示年报,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

(二)方法灵活,措施得当。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小册子、短信通知等方式,向市场主体介绍年报方式、年报时间、操作流程、常见问题解决方法等问题,形象生动地引导企业高效、准确填报年报。二是加强违规警示,结合《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传教育,对不按规定公示年报的法律后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对企业的影响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培养企业的年报和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年报的主动性,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提供网上和电话咨询等便捷的服务措施,指导市场主体正确填报年度报告;积极引导个体户通过公示系统网上年报,减少“疫情”期间个体户去市场监管所纸质报送,避免办事人员聚集、接触。四是建立2021年新设立市场主体工作台账,做到户户提醒,通知到位,特别是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确保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应报尽报,实现宣传覆盖面和企业知晓率“两个100%”。

(三)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健全完善年报督查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结合省上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通报适时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督导。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工作台账,靠实工作责任,实行销号作业,做到能报尽报、应报尽报。通过督查指导、工作通报等方式,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进展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年报,杜绝虚假年报问题,确保2021年度年报工作取得实效。

四、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主体对年报重视不够。年报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年报意识不强,对年报的途径、期限、内容及法律后果不清楚;部分市场主体经营随意性增大,存在注册后未经营、短期内停止经营、不在原址经营,同一地址上办理的营业执照过多,一个法定代表人办理多家公司但实际经营的只有一家公司等现象;部分企业的联络员是临时聘请人员,变动大,联络员离职或责任心不强,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宣传电话和短信不予理睬,导致企业未及时报送年报,给年报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二)“僵尸户”年年增长导致数据失真。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高涨,新增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发展。同时,由于拆迁、自然退市等原因未主动注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大量存在,导致年报基数存在偏差和统计数据失真。这些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僵尸户”导致数据失真,影响年报工作整体推进。

(三)信用约束惩戒机制在部门间需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上述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但目前,上述信用约束惩戒机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中小企业约束力有限。

(四)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需强化。一方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市场主体发展数量持续走高。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改革,基层面临着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而监管部门监管力量、人员、资源并未随之增加,突显出无限发展和有限监管的矛盾,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根据年报统计分析,我市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尽管圆满结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工作人员对年报重要性的认识不高。尽管年报工作已开展多年,但仍有部分基层人员单纯地认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自己的事情,从而放松了宣传引导、督促指导;有的县(区)局年报工作目标任务不明确,工作方法不灵活,工作措施不扎实;部分基层所新履职人员对年报工作业务不熟,提醒、提示工作没有及时跟进。

(二)部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市场主体错误地认为年报就要纳入管理,因而一拖再拖,迟迟不进行年报;还有一部分市场主体不催不报,形成了惯性;更有一部分市场主体把年报当成了格外的负担,反映在工作进度上表现为前松后紧,1-4月进度迟缓,越接近截止日期(6月30日)越密集,导致网络系统堵塞;反映在年报公示数据上表现为数据精确度不够,失去了年报公示的本意。

(三)部分市场主体电脑知识匮乏,网上年报确有困难。部分经营者受自身知识水平和自然条件的限制,根本不具备网上年报公示的条件,特别是农村的经营户,多数为留守老人,自主年报公示困难重重。

五、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研究年报公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提高年报率和年报质量的新途径、新举措,进一步在全市横向和纵向上宣传企业年报的重要意义。将年报工作的出发点定位在促进企业树立对自身行为负责、自觉遵纪守法、自律诚信经营方向,让企业认识到在未来的市场环境中,守法守信是其生存发展之道,有针对性地做好2022年度年报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目标管理机制,做到年报公示推进阶段化。制定各时间段年报公示率阶段性目标:7-12月份重点进行两年未进行年报公示市场主体的清理吊(注)销工作,夯实2022年度年报公示市场主体基数。2023年1-3月份,着力进行年报通知、宣传动员,提早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年报,可为其上门服务、现场服务,亦可开展窗口服务指导年报公示;4-5月份每半月重点督促城镇和相对集中的企业进行年报公示;6月份每周重点进行未年报公示企业的抽查检查,下大力督促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年报。

(二)健全和完善责任分担机制,做到年报公示责权透明化。明确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对年报公示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人员具体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通过把年报公示任务细化、固化、量化到人的方式,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年报公示工作格局。

(三)健全和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做到年报公示效果具体化。继续坚持年报公示一月一通报制度,并将通报抄送县(区)政府,对工作进度缓慢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工作约谈;继续落实督导问责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传导压力;继续坚持工作考核制度,并将年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区)年度整体工作考评范畴。






责任编辑:市市场监管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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