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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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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以下单位经鉴定评审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发证前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联系人:侯 涛 电话:0932-8212072 传真:0932-821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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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市场监管局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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