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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2019年10月份食品抽检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9 17:3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之际,我中心受市局委托有序开展2019年10月份市本级食品抽检工作。本次抽检,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读《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年版)》,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紧紧围绕全市食品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通过周密安排部署,科学制定详细抽检计划,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规范,分步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本次抽检工作。本次抽检对安定区、陇西县、临洮县、岷县辖区内的2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小杂食店、小作坊、餐饮食品等不同业态)的247批次食品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抽检结果分析

247批次抽检的样品中,合格235批次,不合格12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4.86%。

1.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餐馆用餐饮具(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以下简称餐馆用餐饮具)抽检43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以下简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合格11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59批次,检验项目为甲拌磷、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氧乐果、阿维菌素、毒死蜱,全部合格; 生湿面制品(自制)和发酵面制品(自制)共45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全部合格;粉丝粉条等36批次,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全部合格;发酵乳7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酵母、霉菌、乳酸菌数,全部合格;酱卤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全部合格;含乳饮料3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酵母、霉菌,全部合格;淀粉1批次,检验项目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检验结果合格;灭菌乳4批次,检验项目为商业无菌,全部合格;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和天然矿泉水共5批次,检验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其中1批次天然矿泉水不合格,其它样品全部合格;水果罐头12批次,检验项目为商业无菌,全部合格;擀面皮、酿皮、凉皮等21批次,检验项目为硼酸,全部合格;调制乳6批次,检验项目为商业无菌,全部合格。

  2.抽检样品主要不合格项目

本次抽检的品种和项目中,不合格样品为餐馆用餐饮具和天然矿泉水。其中,餐馆用餐饮具不合格11批次,占本次抽检的全部餐馆用餐饮具的25.58%;天然矿泉水抽检1批次,经检验2项检验项目均不合格。

在安定区八月雲餐馆抽检的6批次餐馆用餐饮具样品中4批次不合格(其中,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占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33.33%;其次,在安定区福乐轩农家饭店抽检的6批次样品中2批次不合格(其中,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占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16.67%;在安定区德庄火锅店抽检的5批次样品中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占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8.3%;在岷县顺溜妈妈菜店二分店抽检的15批次样品中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为大肠菌群,占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25%;另外,在本次餐馆用餐饮具抽检工作中发现,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中大多为筷子,占本次抽检的餐馆用餐饮具此项目不合格样品的75%

在定西龙王潭矿泉饮料有限公司抽检的1批次龙王潭天然矿泉水样品,不合格(其中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占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的8.33%

二、不合格原因分析

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能是部分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或餐具漂洗池内清洗用水重复使用或餐具数量多,造成交叉污染,进而残存在餐(饮)具中。

(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多为环境污染或作业人员污染所致,表明部分餐饮单位环境条件较差,消毒设施失效或使用不当,作业人员卫生意识淡薄。

桶装水中检出大肠菌群可能由于企业质量管理相对不完善,工艺水平较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桶装水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可能是水源带入或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包装材料清洗消毒缺陷所致。若桶装水消费周期较长,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

三、防范措施及建议

监督部门要持续加强监管,在餐饮场所应认真查验餐饮具洗消记录,检查消毒流程是否完备,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和使用;加大力度排查不合格率较高的同类型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结合各辖区具体情况加强宣传教育。同时,各餐饮单位在餐饮具清洁后,要用清水冲洗干净;使用化学方法消毒的要把消毒液冲洗干净后贮存在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具保洁柜中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洁净,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使用热力消毒的餐饮单位,要主动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规范清洗消毒操作流程。

监督部门在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中,要严格审查“大桶水”生产企业水源、生产条件、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对辖区内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主要包括原辅材料、生产场所和设备及工器具消毒设施,质量安全控制关键环节,生产记录制度落实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等,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黑名单”制度,引导饮用水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切实保障“大桶水”质量安全。同时,生产企业应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水源安全,灌装线必须采用自动化设备,严禁人工灌装和封盖,如有矿物质水添加矿物质,必须采用自动化控制设备,严禁采用人工方法添加;严禁成品露天堆放或靠近热源;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桶盖严禁循环使用;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卫生与健康相关要求。

四、不合格项目危害分析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化学组成是十二烷基磺酸钠。虽然其微量残留对人体危害不大,但仍具有低毒性,应引起餐饮经营单位及消费者重视。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食用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的食物可能引起呕吐、腹泻、肠胃感染性疾病,严重可能引发食物中毒,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铜绿假单胞菌在桶装水当中的污染问题相对严重。在包装饮用水新国标(GB 19298-2014)中,明确规定微生物卫生指标里面的铜绿假单胞菌是必检项之一,在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环境存活,对消毒剂、干燥、低压紫外线等理化因素具有很强的抵抗力,所以对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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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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