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质量公告
定西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情况(2018年10月份)
发布时间:2018-12-29 17:06


依据省、市食安办及省、市食药局文件精神,定西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于1023日至1026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分别赴通渭县、渭源县和临洮县开展市本级食用农产品和市级专项的抽样工作,样品送到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已出,情况如下:

(一)抽样地区、环节和场所:学校食堂、蔬菜店、农贸市场、水果蔬菜店、大型超市等不同业态。

(二)抽检检验项目:毒死蜱、甲胺磷、克百威、丙溴磷、灭多威、氧乐果、乐果、对硫磷、二氧化硫、氯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联苯菊酯、甲基异柳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荧光增白物质等。

(三)抽检结果:此次共抽检专项23批次样品,其中粉条12批次,细粉条1批次,宽粉条1批次,面团1批次,馒头1批次,饺子皮1批次,口口酥点心1批次,胡麻油1批次,桃酥2批次。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87.0%。抽检农产品共54批次,其中包菜1批次,菠菜2批次,大白菜5批次,大葱1批次,豆芽2批次,番茄4批次,花椰菜2批次,黄瓜1批次,豇豆1批次,辣椒7批次,马铃薯8批次,芹菜4批次,生姜4批次,鲜蛋6批次,鲜食用菌4批次,油麦菜2批次,经检验,有2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96.3%

(四)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2批次豆芽(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均检出 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三部委2015年第11号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规定。3批次粉条不合格,均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

责任编辑 : 市食药监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