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包材 生产使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 16:4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包材

生产使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及定西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药品稽查局,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包材的日常监管,切实保证药包材产品质量,现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包材生产使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7〕14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7日

 

 

 

甘食药监发〔2017〕143号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包材生产使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省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包材的日常监管,切实保证药包材产品质量,省局决定对全省药包材生产、使用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现将《甘肃省药包材生产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甘肃省药包材生产使用专项检查方案

 

为加强药包材质量监管,规范药包材生产和使用,保证药包材产品和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家局第13号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明察暗访督查年活动和2017年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以药品安全精细化监管为主线,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为手段,以保障药包材质量安全为目标,加强药包材生产、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药包材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包材的生产,着力解决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的重点环节、多层共挤膜输液袋等高风险产品的风险隐患,确保药包材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完善药包材日常监管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证药包材质量,促进我省药包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专项检查内容

(一)生产环节

1、是否按注册工艺、处方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2、药包材生产企业净化生产车间洁净度是否达到要求;

3、质量检验用房、仪器和设备是否具备条件;

4、检验人员检验技能是否符合要求;

5、出厂销售的药包材是否批批检;

6、购进的原辅料是否严格按照标准检验和验收;

7、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药包材配方中原辅料产地及擅自添加其他物质;

8、药包材生产中是否以劣质原辅料代替合格原辅料或添加劣质原辅料;

9、是否具有完整真实的批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

10、是否擅自委托生产药包材。

11、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二)使用环节

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是否按规定使用药包材。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GMP或制剂配置要求对药包材供应商进行审计和质量评估;

2、是否按规定对采购和使用的药包材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3、选用的药包材是否为批准注册产品并符合质量标准;

4、变更药包材供应商或供应商变更原料是否按规定开展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研究;

5、变更药包材是否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提出补充申请。

6、对无检验能力的检验项目是否进行委托并检验,是否有委托合同。

三、工作步骤

坚持统一组织、各方参与、共同推进,充分调动整合各方面力量,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督查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重点发现和解决药包材生产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20日-4月30月)。药包材生产企业根据《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通则》逐条进行自查自纠,并如实填写《药包材生产企业自查表》(附件1、2、3)《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明细表》(附件4,自查打分)。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0日)。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局令第13号)和本方案的标准、要求组织检查(见附件5),并将检查结果(附企业自查报告)上报省局药品注册处。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的药包材生产企业的总体检查情况(包含安全生产情况);

2、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及企业整改情况;

3、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建议。

(三)抽查检验阶段(6月1日-9月30日)。省局派出督查组,重点对生产、使用的高风险药包材进行抽样并送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对各市州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省局对药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对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四、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确保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检查组认真开展检查,确保专项检查如期取得实效。  

二要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违反许可事项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及时上报,由省局报请国家总局不予再注册或建议国家总局注销药包材批准证明文件;对发现的其他违规行为和缺陷,应当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探索药包材生产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全省药包材生产及质量管理水平。

 

 附件:1. 药包材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自查表.doc

     2. 药包材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自查表

          3. 药包材生产企业生产原辅材料质量情况自查表

     4.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注册验收评分明细表

     5. 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

 

 

 


附件1

药包材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自查表

企业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批准的洁净车间总个数

2016年

总销售额

2016年总利润额

注册批准情况

2016年是否生产

2016年

1月1日至今生产批次

产品销售给几家药品企业

备注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



























































































 

附件2

药包材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情况自查表

企业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处方组成

处方组成是否有变更

原料产地是否有变更

添加剂是否有变化

生产工艺是否

有变更

注册标准是否

有变更

委托检验是否按

标准送检

成品是否

全检合格

出厂

注册证所在的“规格”是否有变更

备注

原料来源

添加剂名称





































































































































附件3

药包材生产企业生产原辅材料质量情况自查表              

企业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原辅料、

添加剂名称

质量等级

(如果有)

用于药包材

产品名称

供货单位

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

执行标准

生产厂家是否批批出具

检验报告

企业是否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或技术协议书

企业是否制定

进货检验标准

企业是否

对其逐批进行进货检验

















































































 

 


附件4

 


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明细表

 

 

 

 

 

 

 

 

考核企业名称:

 

 

考核现场地址:

 

 

考核时间:

 

 

考核机构(盖章)

 

 

 

项目号

考核项目及内容

基本分

得分系数

实得分

A

机构和人员

70



A.1

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明确,有与生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其比例占职工总数的3%以上。

15



A.2

企业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具有与产品相关专业学历,有该类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了解有关标准、法规。

15



A.3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该类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

10



A.4

有负责质量管理专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不低于3%。

否决项



A.5

质量检验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能熟练操作。

10



A.6

有职工培训、考核计划,并确实实施。

20



B

厂房与设施

100



B.1

厂区环境




B.1.1

企业位置适宜、整洁、厂区环境无污染源。

8



B.1.2

地面、路面整洁、通畅。

6



B1.3

厂区内无积水、杂草、垃圾积土及蚊蝇孳生地。

6



B.1.4

有适应生产要求的卫生设施。

6



B.2

仓储条件




B.2.1

仓储面积适应物料堆放,物料按规定分类堆放。

6



B.2.2

仓库有防火、防爆、防潮、防虫鼠设施,有适当的照明、通风设施。

6



B.3.

厂房




B.3.1

生产厂房内工艺流程布局合理,有足够的操作空间管理。

8



B.3.2

车间有固定的原材料、半成品存放区。

5



B.3.3

车间有防暑、降温、采暖、通风设施,采光良好。

5



B.3.4

药厂不即用的产品的洁净度与被包装药品生产厂房的洁净度相同,各项参数达标。高温条件下生产的此类产品,其冷却、检验、包装工序的洁净度符合规定。

洁净室(区)内使用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否决项



B.3.5

洁净室(区)结构、设备、设置的设计和安装符合《通则》要求。

12



B.3.6

车间有防尘土、防虫鼠、防蚊蝇、防污染、防异物混入设施。

10



B.3.7

车间有防火、防爆、报警、消防设施。

4



B.3.8

不得在同一厂房内未经分隔的情况下,与非药用品同时生产。

6



项目号

考核项目及内容

基本分

得分系数

实得分

B.4

检验部分




B.4.1

厂化验室、车间化验室基本符合要求。

8



B.4.2

精密仪器室、留样观察室、标准溶液配制室、储存室有相应的防震、防潮、调温装置。

4



C.

设备

100



C.1

具备生产所规定的全部设备、仪表,性能良好、布置合理、间距恰当,便于操作和检修。

20



C.2

设备、管道排列整齐、不同物料管道有区别标志。

6



C.3

电、气、水、热供应充足,符合生产要求。

8



C.4

按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所需的主要仪器、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否决项



C.5

各种计量、检验、控制仪表的适用范围和精确度符合使用要求。

16



C.6

计量仪器有专门机构人员管理,定期检修,检定记录保存完整。

15



C.7

设备档案齐全,主要设备建立卡片,内容完整。

10



C.8

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有制度,执行较好。

15



C.9

有设备验证的方案,有关的证明资料齐全。

10



D

物料

40



D.1

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有相应管理制度。

6



D.2

所有物料符合有关标准,进口原料有口岸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

6



D.3

物料在所存放的仓库中按类别分区存放、对于不合格品、待验品、合格品分别以红、黄、绿三种颜色标识。

8



D.4

不合格物料专区存放、有明显标志,处理及时。

4



D.5

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按规定条件分别储存,并符合储存期限。

4



D.6

产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按类别专柜或专库存放,专人保管、领用,计数发放。

6



D.7

标签发放、使用、销毁有记录。

6



E

卫生

40



E.1

有防止污染的卫生设施,各项卫生制度齐全,有专人负责。

10



E.2

洁净室(区)建有清洁规程,清洁方法正确。

10



E.3

洁净室(区)内人员不得化妆、不配戴饰物,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有健康档案(体检记录)。

10



E.4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符合要求。

10



F

生产管理

120



F.1

按标准组织生产(10分),有合理的产品工艺规程(5分)、操作规程(5分)并经签署批准(5分)。

25



项目号

考核项目及内容

基本分

得分系数

实得分

F.2

技术档案内容齐全,保存完整。

10



F.3

生产记录(包括原材料、包装材料检验、验收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填写完整、清楚、真实。物料、投料复核签字,原始记录保存至产品质量负责期后一年。

25



F.4

不合格品、废品、边角料有严格的管理制度(10分)及销毁或再利用记录(5分)。

15



F.5

仓库有验收、贮存、发放制度,账、卡、物相符。

15



F.6

产品标签(或说明书)内容、运输包装上的文字内容、标记、印刷等符合有关规定。

15



F.7

生产工艺卫生有制度保证。生产现场整洁无杂乱及污染物。中间品堆放整齐有序。边角余料随时清理。

15



G

质量管理

130



G.1

有独立和健全的的质量监督机构、三级质量检查网。

15



G.2

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制。

15



G.3

质量检验规程健全。

15



G.4

标准液、指示液专人配制、标定、复核、保管、发放。

10



G.5

质量检验精密仪器有使用、校验、保管制度,使用登记,专人检查维修。

10



G.6

产品检验记录和报告有专人复核签字并保存至产品质量负责期后一年。

15



G.7

按规定留样观察,定期考察质量,记录完整。

10



G.8

不合格产品有处理记录。

15



G.9

退货有专账,有处理记录。

10



G.10

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15



G.11

按产品质量标准抽取三批样品检验。

否决项



 

 

说明:

一、本评分明细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包材生产现场考核通则》制定。

二、本评分明细表内容共7大项60条,共600分。各项基本分分布见下表:

项目

分项基本分

合计分

A

机构和人员

人员组成

生产管理

质量管理

人员培训


70

15

15

20

20

B

厂房与设施

厂区环境

仓储条件

厂房

空气净化

检验部门

100

26

12

50

否决项

12

C

设备

选型安装

仪器仪表

设备管理

设备验证


100

40

10

40

10

D

物料

管理制度

物料分类

特殊物料管理

标签管理


40

12

12

4

12

E

卫生

一般卫生

洁净区

管理

洁净区

人员

洁净服


40

10

10

10

10

F

生产管理

技术文件

管理制度

生产记录

标签管理

工艺卫生

120

25

10

55

15

15

G

质量管理

机构人员

制度文件

质量检验

质量现状

3批样品检验合格

130

15

30

70

15

否决项

合计






600

三、实际评分达总分的70%(含70%)为合格,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否决:

1、 评分明细表中有一大项达不到本大项总分的70%。

2、 没有独立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即企业和部门质量负责人与生产负

责人相互兼任或由非在编人员担任)不具备对产品进行检验条件。

3、 按《通则》规定需洁净要求的而不具备洁净要求的。

4、 生产不洗即用药包材产品的车间没有空气净化调节系统,不符合《通则》规定的

洁净级别。

5、 产品一次抽样3批检验不合格。

四、对考核项目逐条评定,评审采用系数评定法,共分为5个档次,即:

1、 满意:按标准分乘以系数1.0。

2、 执行情况较好,尚需改进,按标准分乘以系数0.8。

3、 基本达到要求,按标准分乘以系数0.7。

4、 部分达到要求,按标准分乘以系数0.4。

5、 尚未执行,按标准分乘以系数0。

五、检查中不涉及的条款,计算得分率时应在分子、分母同时扣除不涉及条款的基本分。

 

 

附表5

药包材生产、使用企业(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地 址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办公室:

手  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

方式

事先告知□

事先不告知□

检查类别

日常检查□

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


药包材

检查情况


安全生产

检查情况


检查结论 


被检查单位 意   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检查人员

签    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三份,企业与省、市局各留存一份。

填表说明:

1、检查方式和检查类别:在□中打“√”;

2、检查情况:主要记录企业的不规范行为;

3、检查结论:是否符合“药包材生产现场检查考核评分明细表”或重点检查项目的要求。

4、备注用于记录企业长期停产、拒检或其它有关情况的说明。

 

                                                                                  

  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食药监局       
分享到: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