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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定西市食品药品安 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定西市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意见建议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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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食药监函〔2016〕116号
关于征求《定西市食品药品安 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定西市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意见建议的函
市监察局: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办法(试行)》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约谈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定西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和《定西市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请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请将修改意见建议于2016年8月25日前反馈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冉继军,电话:8318262,传真:8211285,电子邮箱:892853923@qq.com)。
定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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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市食药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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